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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革命黨長期執政,政局穩定。1995年10月舉行首次多黨大選,反對黨公民聯合陣線(CUF)指責革命黨在大選中舞弊,拒不承認桑給巴爾薩勒明政府。1996年6月革命黨召開全國代表大會,姆卡帕當選黨主席,實現黨政一元化領導。1997年11月,革命黨召開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姆連任黨主席。1999年10月,坦“國父”、前總統尼雷爾去世,姆在高舉尼倡導的聯合、團結旗幟的同時,大力加強執政黨和政權建設,政局繼續保持穩定。2000年10月,革命黨在第二次多黨選舉中以絕對優勢勝出。但反對黨公民聯合陣線拒不承認桑島大選結果,并號召其支持者舉行抗議活動,引發大規模流血沖突。姆卡帕政府采取堅決措施,維護社會秩序,同時與反對黨對話,推動朝野兩黨簽署和解協議,維護了社會穩定。2002年10月姆蟬聯革命黨主席后,繼續以發展經濟、脫貧減困為施政重點,同時推進反腐、良政,緩解宗教矛盾和朝野矛盾,革命黨執政地位進一步鞏固。2005年12月,原外長基奎特在第三次多黨選舉中當選總統,革命黨在同期舉行的議會選舉中贏得232個選區席位中的206席,占88%。2006年6月,基奎特當選革命黨主席。基奎特執政以來,在繼承姆卡帕時期內外政策的基礎上,提出以“新熱情、新活力、新速度”全面推進各項事業,加強黨建和黨內團結,力主同反對黨對話,推動聯合政府同桑給巴爾革命政府定期磋商,加大力度懲治腐敗,努力塑造親民、務實的政府形象。2008年1月和2月,基奎特總統先后撤換涉嫌腐敗的中央銀行行長、責令總理辭職并重組內閣,以表明實施良政的決心。2010年,革命黨以較大優勢贏得總統和議會選舉,反對黨在議會席位有所增加。2012年5月,基奎特總統大幅改組政府內閣,并任命大批省、縣級年輕官員,表現出提高政府施政水平、打擊腐敗的決心。2012年11月,革命黨召開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基奎特連任黨主席。
【坦、桑聯合問題】坦噶尼喀和桑給巴爾于1964年組成坦桑尼亞聯合共和國,此后聯合問題時有起伏。1992年12月桑給巴爾政府擅自加入伊斯蘭會議組織,遭聯合政府強烈反對,遂于1993年被迫退出,但聯合之爭并未平息。1996年以后,桑反對黨加緊反對聯合的行動。在聯合政府的堅決支持下,桑政府采取強硬措施壓制反對黨活動,堅決維護聯合體制。2000年10月,卡魯姆當選桑總統后,多次表示維護國家聯合的立場,進一步打擊了桑分裂勢力。2001年以來,聯合政府繼續鞏固統一局面,維護聯合政體,爭取溫和力量,打擊桑給巴爾分裂勢力,并在預算資金分配和其他事關桑給巴爾切身利益的問題上給予照顧,公聯陣不再公開主張分離,轉而要求給予桑給巴爾更多自治權力。2008年初,革命黨曾與公聯陣就在桑給巴爾成立聯合政府事進行談判,但未達成一致。2009年,坦、桑聯合問題取得一定進展,但大陸與桑島在桑油氣資源歸屬等問題上的爭議有所升溫。桑島革命黨與主要反對黨公聯陣之間的政治和解談判在年初中斷后于年底恢復,桑總統卡魯姆與公聯陣總書記哈馬德舉行歷史性會談,受到各方普遍關注。2010年初,桑島政治和解出現新動向,革命黨和公聯陣就組建桑島團結政府達成一致。同年7月,桑全民公投通過了建立民族團結政府體制的新憲法,11月,桑大選順利舉行,桑民族團結政府成立,桑總統、第二副總統和11名部長來自革命黨,桑第一副總統和8名部長來自公聯陣。
【憲法】1977年4月制定聯合共和國憲法,后經14次修改。聯合共和國分設聯合政府和桑給巴爾地方政府。1992年第8次憲法修正案明確提出,坦桑尼亞是多黨民主國家,奉行社會主義和自力更生政策。1994年第11次憲法修正案規定,聯合共和國政府設總統和1名副總統,總統為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和武裝部隊總司令,由選民直選產生,獲簡單多數者當選,任期5年,可連任一屆。總統與副總統必須來自同一政黨,并分別來自大陸與桑給巴爾,副總統不能由桑總統或聯合共和國總理兼任,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總統任命總理,由總理主持聯合政府日常事務。2000年第13次憲法修正案重新界定了坦政治體制,確認原憲法中的“社會主義”和“自力更生”等原則代表民主、自立、人權、自由、平等、友愛、團結。
桑給巴爾現行憲法于1979年制定,后歷經修訂。根據2010年修訂的桑憲法,桑總統為桑團結政府首腦,取消首席部長設置,新設第一和第二副總統。桑選舉與聯合共和國總統大選同時舉行,桑總統候選人由桑各政黨提名,經桑全體選民直選,獲1/2以上選票者當選,任期5年,可連任一屆。總統對政府事務擁有決定權,第一和第二副總統向總統負責。第一副總統由在大選中獲代表會議第二大議席的政黨的成員出任。第二副總統由與總統來自同一政黨的議員擔任,經總統任命,作為總統的主要助手并在代表會議中負責政府事務,在總統逝世或無法履行公務時代行職權。總統和副總統根據各政黨的議席比例分配和任命內閣部長。桑團結政府有權處理除外交、國防、警務、稅收、銀行、貨幣、外匯、航空、港口和郵電等22項聯合事務以外的桑內部事務。
【議會】一院制,稱國民議會,是聯合共和國最高立法機構。議會選舉與總統選舉同時進行,每5年舉行一次。總統有權任命10名議員。本屆議會是獨立后的第十屆議會,2010年11月產生,共350席。其中革命黨261席,民主發展黨48席,公民聯合陣線35席,全國建設和改革會議4席,勞動黨1席,聯合民主黨1席。議長安妮·馬金達(Anne Makinda)。
桑給巴爾人民代表會議為桑立法機構,擁有聯合事務以外的桑事務立法權。本屆代表會議于2010年11月選出,法定代表80人。其中革命黨47人,公民聯合陣線33人。議長潘杜·阿邁爾·基菲喬(Pandu Ameir Kificho)。
【政府】設有聯合政府和桑給巴爾政府。聯合政府實行總統制,內閣由總統、副總統、總理、桑給巴爾總統和各部部長組成。本屆聯合政府于2010年11月24日成立,2012年5月4日改組,共有30位部長、24位副部長。
主要成員有:總統賈卡亞·姆里紹·基奎特、副總統穆罕默德·加里卜·比拉勒(Mohammed Charisb Bilal)、總理米曾戈·卡揚扎·彼得·平達(Mizengo Kayanza Peter Pinda)、外交和國際合作部部長伯納德·門貝(Bernard Membe)、財政和經濟事務部部長威廉·姆庫洛·姆吉瓦(William Mgimwa)、工貿和市場部部長阿卜杜拉·沙米基戈達(Abdollah Kigoda)、國防與國民服務部部長沙姆西·武瓦伊·姆維尼·納霍扎(Shamsi Vuai Nahodha)等。
本屆桑給巴爾政府于2010年11月組成,主要成員有:總統阿里·穆罕默德·謝因(Ali Mohamed Shein),第一副總統塞義夫·哈馬德(Seif Hamadi),第二副總統塞義夫·伊迪(Seif Iddi)。
【行政區劃】共有29省,127縣。其中大陸24省,桑給巴爾5省。
【司法機構】設有憲法特別法院、上訴法院、高級法院、地方法院以及檢察院、司法人員委員會和常設調查委員會。桑給巴爾島和奔巴島各設一伊斯蘭教法庭,處理違反伊斯蘭教義案件。大法官伯納巴斯·薩馬塔(Barnabas Samatta),總檢察長約翰遜·波羅·姆萬尼卡(Johnson Paulo Mwanyika)。
桑給巴爾獨立行使司法權,但上訴案件由聯合共和國上訴法院審理。桑大法官哈米德·馬哈姆德·哈米德(Hamid Mahamoud Hamid),總檢察長伊迪·潘杜·哈桑(Iddi Pandu Hassan)。
【政黨】坦政黨經歷了由多黨制向一黨制、又從一黨制向多黨制轉變的歷程。1992年7月改行多黨制,現有正式注冊政黨18個。其中
(1)坦桑尼亞革命黨(Chama Cha Mapinduzi):執政黨,由原坦噶尼喀非洲民族聯盟和桑給巴爾非洲設拉子黨于1977年合并而成。全國代表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每5年舉行一次。全國執行委員會是最高決策機構,中央委員會負責領導和處理日常工作。建有省、縣、鄉支部百戶區(WARD)、十戶組(CEU)等各級組織機構,影響深入到坦社會的各個層面。主張堅持社會主義和自力更生原則,強調發展經濟,在公正、平等和人道的基礎上建立一個平等、正義的社會。2000年坦憲法修正案對“社會主義”含義進行了重新界定,但革命黨迄未修改黨章。主席賈卡亞·姆里紹·基奎特(Jakaya Mrisho Kikwete),大陸地區副主席菲利普·曼古拉(Philip Mangula),桑給巴爾地區副主席阿里·穆罕默德·謝因(Ali Mohamed Shein),總書記阿卜杜拉曼·基納納(Abdulrahman Kinana)。有黨員500余萬。
(2)民主發展黨(ChamaCha Demokrasia na Maendeleo):現為議會最大反對黨,1992年成立。主張單獨成立坦噶尼喀政府,反對種族歧視,提倡人人平等。主席弗里曼·姆博維(Freeman Mbowe),總書記維爾布羅德·斯拉(Willbroad Slaa)。有黨員約100萬。(3)公民聯合陣線(The Civic United Front):亦稱人民黨(Chama Cha Wananchi),反對黨,1992年由桑給巴爾多黨促進委員會和人民黨合并組成,但政治影響主要集中在奔巴島和桑給巴爾島。提倡人民共同富裕的原則,在聯合問題上極力維護桑給巴爾的民族利益和自主權,主張成立聯合政府及坦噶尼喀和桑給巴爾地方政府三個政府。主席伊布拉希姆·利蓬巴(Ibrahim Lipumba),總書記塞義夫·哈馬德(Seif Hamadi)。有黨員約160萬。
(4)坦桑尼亞勞動黨(Tanzania Labour Party):反對黨,1993年成立。1999年原全國建設和改革會議主席姆雷馬率其支持者集體反水加入勞動黨后,該黨實力大增。主席奧古斯丁·姆雷馬(Augustine Mrema),總書記哈羅德·賈夫(Harold Jaffu)。
(5)聯合民主黨(United Democratic Party):反對黨,1994年成立。主張成立坦噶尼喀政府,重視社會發展,強調應加大對教育和醫療事業投入,推行土地私有化。主席約翰·切約(John Cheyo),總書記穆薩·克維基馬(Musa Kwikima)。
(6)全國建設和改革會議(The National Convention for Construction and Reform):反對黨,1991年成立。主要由律師和學者組成,要求擴大民主,保護基本人權和自由,主張在聯合體制內建立三個政府,即聯合政府、坦噶尼喀政府和桑給巴爾政府,爭取坦噶尼喀民族權利。主席詹姆斯·姆巴蒂阿(James Mbatia),總書記博利斯亞·姆瓦伊塞杰(Polisya Mwaiseje)。
其它反對黨有:多黨民主聯盟(The Union for Multi-Party Democracy)、坦桑尼亞民主聯盟黨(Tanzania Democratic Alliance Party)、全國民主聯盟(National League for Democracy)、國家重建同盟(The National Reconstruction Alliance)、聯合人民民主黨(United People’s Democratic Party)等。
【重要人物】賈卡亞·姆里紹·基奎特:坦桑尼亞聯合共和國總統、政府首腦、武裝部隊總司令。1950年生于濱海省巴加莫約縣。1972年至1975年在達累斯薩拉姆大學學習并獲經濟學學士學位。早年從軍,歷任中尉、上尉、少校、中校。曾于1982年至1989年任坦軍政治部主任。1988年11月成為指定議員并任水利、能源和礦業部副部長,1990年3月升任能礦部長,同年當選濱海省巴加莫約選區議員。1994年12月調任財長。1995年11月起任外交與國際合作部長。2005年12月當選總統。2010年11月蟬聯總統。1982年起任革命黨全國執行委員會成員,1997年起任革命黨中央委員會成員。2006年6月當選革命黨主席。曾于1994、1998、2001年訪華,2004年隨姆卡帕總統訪華。2006年來華參加中非合作論壇北京峰會。2008年4月來華進行國事訪問并出席博鰲亞洲論壇2008年年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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