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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關
入境前,外籍訪客須向海關申報所有應納稅物品。海關有權要求旅客打開行李物品進行查驗。在東、西馬間旅行不征收關稅。
外籍訪客攜帶的平時經常使用的下列私人物品免納關稅:酒類(不超過1公升)、香煙(不超過225克,相當于200支)、化裝品、香皂、牙膏、新衣物(不超過3件)、新鞋(不超過1雙)、用于保健和清潔使用的便攜式電動商品(每種不超過1件)、禮品(價值不超過400馬幣)、私用便攜式商品和設備。
免稅商品包括:自來水筆、打火機、香水、化裝品(不包括撲粉)、手表、照相機、攝相機、電腦、漁具、球類(除高爾夫球)、各種音樂器材(除鋼琴)等。
如訪客攜帶私用應稅物品且入境不超過3個月,在海關交付一定數額保證金后可以將有關商品攜帶入境。保證金在訪客出境時返還。
具體事宜可登陸馬來西亞皇家關稅總局官方網站http://www.customs.gov.my/en/。
二、檢驗檢疫
為防止動物傳染病、寄生蟲病和植物危險性病、蟲、雜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傳入,馬來西亞政府對進口動植物實施檢驗檢疫。如攜帶動植物入境,需事先向馬相關主管部門申請進口許可證并在入境時遵守各項檢驗檢疫程序。
如攜帶貓、狗等寵物入境,需事先取得馬政府獸醫部門頒發的進口許可證和國內主管部門頒發的健康證和疫苗接種證明。寵物入境后不得立即領出,需經過規定的隔離期后,方可領出。
三、金融管制
(一)無論是馬來西亞居民還是非居民,每次出入馬來西亞所攜帶不得超過10000美元。
(二)無論是馬來西亞居民還是非居民,每次出入馬來西亞所攜帶外幣或旅行支票數額不受限制,但如超過10000美元需向海關申報。
(三)非居民攜帶外幣或旅行支票出境,如數額在入境時申報的數額內,不受限制。
(四)如需攜帶超過數額限制的現金或旅行支票出境,需事先向馬來西亞國家銀行取得書面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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