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越國境去務工,虧錢還獲刑
受底薪宣傳冊迎合,甘愿違規出境,錢沒賺到到多少錢,歸國還得向“蛇頭”(一般指把出境者的人帶出邊境地區并借此掙錢的人)交大筆出境者費,剛一出境就被抓獲歸案。日前,經福州市福州市書洋鎮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高等法院以越境邊境地區罪判刑被告李某等5人有期徒刑三個月至四個月左右,各并有期徒刑1000元。
2020年12月初,李某母女他倆在互聯網上看到“出國勞務,招錄大廚”的宣傳冊。經查問,旁人則表示薪水8000元,常要,還有傭金。李某母女已經較長時間沒有總收入且無力償還不少國庫,遂同意一起出國打工人員去試一試。
但由于李某母女與別人有法律糾紛,已被高等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被限制高消費,無法搭乘飛機,兩人于是在互聯網“長瓣”(趙某)的精心安排下,從貴州省邊境地區出境者到老撾,來到一家飯店出國打工。
李某母女到飯店后,認識了同樣是出境者到老撾的林某、莊某及高某。三個月后,李某母女發現拿到手的薪水只有6000元,也沒有抽成。
2021年2月,李某等5人因對赴美務工人員環境、總收入不令人滿意,同意歸國,遂聯系當地“長瓣”,欲出境者歸國。旁人則表示,出境者服務費每月1.8萬元。錢金額達到多少錢,反而又沒管大筆。就這樣,在“長瓣”的精心安排下,李某5人又從老撾出境者回了中邊境地區內。
5人剛進入中邊境地區內,就被民警破獲。隨后,5人因涉嫌越境邊境地區案被傳喚書洋鎮人民檢察院該案。法官經審判定,李某等5人違規偷車越境邊境地區,行政處分,犯行清楚,確鑿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越境邊境地區罪追究民事責任,遂對5人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