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動態 / 2016-10-31 16:53
-
遼寧海事局關于公布2016年下半年海船船員適任考試計劃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做好2016年下半年遼寧轄區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工作,結合我局轄區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計劃安排 2016年下半年計劃舉辦海船船員適任考試3期,具體計劃詳見附件。 二、辦理程序 (一)參加培訓的社會船員初考報名由培訓機構統一報名,社會船員補考報名全部實行網上報名。船員未經個人信息采集的,報名前須完成信息采集。 航海院校初考考生、補考考生(包括已畢業離校但學校未完成畢業報備的)由所在學校統一報名。 (二)培訓機構或考生請登陸遼寧海事局網站的“船員業務網上電子申報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并按系統要求如實填報相關數據。培訓機構或考生報名后要及時跟蹤報名審核結果,有問題及時咨詢。 因培訓機構或個人操作或填報不符合要求申報不成功的,由培訓機構或本人承擔責任。 (三)網上報名的考生或單位在“適任考試申報單”和“個人審核狀態”均為“通過”且準考證號碼已經生成后,直接打印頁面,單位申報的在打印頁面加蓋單位印章,個人申報的本人簽字后,持該“適任考試申報單”到遼寧海事局政務中心(大連市中山區港灣廣場2號航運交易市場)繳費(繳費時必須持有銀聯的銀行卡)領取準考證。院校報名的考生由所在院校統一領取準考證,并繳納考試費用。 (四)考試成績通過遼寧海事局網站公布,考生可通過船員業務網上申報系統或準考證上注明的網址查詢成績。 三、其他事項 (一)適任考試初考理論和評估可分開報名。如果分開報名,第二次報名申考形式必須選擇“初考”,且不能同時兼報補考或補評。 根據部局文件精神,補考次數計算方法調整為:理論和評估分開分別計算,但其中每項都不得超過5次。即理論無論申報幾個科目都算作一次理論補考,評估無論申報幾個項目都算作一次評估補考,理論和評估補考均不超過5次。 (二)申請參加適任考試的考生應符合相關規定要求,且對所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網上申報應確保提供的任職資歷、崗位培訓等情況屬實,申報的航區、等級、職務以及考試科目等信息準確無誤。 (三)內河船舶船員、海洋漁業船舶船員和軍事船舶復轉人員申請海船船員適任證書所進行的適任考試按照《關于印發<特定人員申請海船船員適任證書考試和發證管理辦法>的通知》(海船員﹝2013﹞477號)規定執行。 (四)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五)除本通知公布的考試計劃外,航海院校若需要對在校學生增加考試計劃,應至少提前2個月向我局提出考試計劃申請。 (六)遼寧海事局船員考試中心地址為:大連市甘井子區致遠路2號。報名咨詢電話為:0411-65856255(駕駛專業);0411-65856277(輪機專業)。 (七)2017年上半年海船船員適任考試計劃擬11月份公布。
閱讀: 24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