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動態 / 2016-11-02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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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備忘錄與巴黎備忘錄將于2015年9月1日至11月30日聯合開展船員進入封閉處所集中檢查會戰(CIC),確保航行兩大區域的國際航行船舶滿足公約的要求。我國作為東京備忘錄的成員國將同步部署開展此次集中檢查活動。 根據部海事局的要求,各直屬海事局應: 組織港口國監督檢查員認真學習本次CIC檢查的相關材料,熟練掌握公約條款及相關決議案、通函的要求。部海事局將在近期的港口國監督檢查員知識更新培訓班中開展針對本次CIC檢查的專題培訓。 積極開展宣傳活動,向轄區內相關國際航運公司及其所屬船舶宣貫本次檢查活動的要求及動態,督促航運公司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有針對性地做好接受檢查的準備。各直屬海事局要做好本港船舶在外受檢信息及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應結合日常港口國監督檢查工作開展CIC專項檢查,檢查后應向船方簽發PSC檢查報告和CIC檢查表,并及時將相關信息錄入中國港口國監督計算機系統(CCIS)。 對同一艘船舶僅實施一次CIC專項檢查。如果船舶持有東京備忘錄組織其他成員簽發的CIC檢查報告,原則上我國不再對該輪開展CIC專項檢查。 注重船員對各相關設備、器材的操作性的檢查,注重各項演習時效性檢查,并督促船方配備最新版訓練手冊,以適應公約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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