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動態 / 2016-11-09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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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國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分為外交護照、公務護照、普通護照和特區護照。公務護照又分為公務護照和公務普通護照。特區護照分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和公務普通護照統稱為“因公護照”,普通護照俗稱“因私護照”。 1、外交護照 由外交部頒發給中國黨、政、軍高級官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和各民主黨派的主要領導人,外交官員、領事官員及其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等。 2、公務護照 由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門頒發給中國各級政府部門副縣、處級(含)以上公務員、中國派駐國外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和駐聯合國組織系統及其專門機構的工作人員及其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3、公務普通護照 由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門頒發給中國各級政府部門副縣、處級以下公務員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因公出國人員等。 4、普通護照 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地方公安機關,以及駐外使、領館和駐香港、澳門公署頒發給前往國外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中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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