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動態 / 2016-11-05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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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3月24日電 據日本新華僑報網報道,為使外國人容易在日本經營公司,促進對日投資,日本法務省將從2015年4月開始大幅放寬外國人經營者在留資格取得條件。 據日本《讀賣新聞》消息,現在,日本政府以在日進行法人登記作為條件,給予外國人經營者“投資、經營”在留資格,允許其長期在日本停留。然而,在海外居住的外國人為進行法人登記,需要在日本的居民卡。因此,外國人經營者不請日本人合作者代辦,很難進行事前登記。 為此,日本法務省決定從2015年4月開始,通過將要設立的公司章程和事業計劃書等資料,確認外國人經營者以創業為目的,即使外國人經營者沒有進行事前登記,也給予其限定4個月的“在留資格”。在此期間,如果外國人經營者完成法人登記,日本法務省將使其能夠長期停留。日本法務省將修改入境難民法的相關施行規則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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