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動態 / 2016-11-02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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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9日下午,集團公司召開國內工程板塊財會機構負責人委派會議,薛樂群總經理、顧永恒副總經理及宋勤波副總經理出席會議,集團總部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國內工程類公司分管財務領導及各單位財務負責人參加會議。 會議由顧永恒副總經理主持,集團人力資源部陸雅萍副部長宣布國內工程板塊財會機構負責人的委派通知,集團財務部提出財務工作具體交接要求。 薛樂群總經理對做好集團公司財會機構負責人委派工作提出四點要求:一是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做好財務委派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推行財務委派,目的是規范和加強財務管理,切實防控風險,促進企業的改革和發展。實行財會機構負責人委派制既是加強集團內控的要求,也是上級機關的要求。通過財務委派要統一財務管理,加強資金集中管理,嚴格執行全面預算制度,要建立定期報告和重大事項及時報告制度,促進集團穩健發展;二是要求各受委派公司要充分信任財務委派人員,要成為一家人,一條心,充分發揮財會機構負責人的作用,充分支持財會機構負責人開展工作,明確權利、責任和義務,要為財務委派人員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三是財會機構委派負責人要勤勉盡責,優質服務,以一流的工作,創造一流的業績。要加強學習,增強創新意識,不斷提高履職能力。要主動作為,加強管理,加強服務保障工作。對于重大事項要及時報告,要遵守所在分子公司的管理制度,服從管理與指揮。四是積極加強調研,不斷完善集團公司財務委派制度,下一步將分業務板塊繼續推進財會機構負責人委派,提升委派質量,提升水平。要加快財會人才隊伍建設,一方面加強培養,另一方面積極引進,打造一支能力強、水平高、能打硬仗的財會隊伍,為集團公司的發展做出更大貢獻。財務部要細化工作方案,監督做好交接工作,對委派的財務人員到位后要加強培訓和指導。 會后,生產經營部副部長梁宸給與會財務人員進行國內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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